所以京都议定书对发展中国家而言意义重大。比方说对于中国、印度此类“基础四国”来讲,如果没有京都议定书,最大的后果可能是谈判的基础发生了变化。过去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谈,如果没有京都议定书的话,也就无法有效体现共同带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在德班会议中,资金问题、谈判成果的法律形式、峰值的问题等都是很关键的,但最核心的仍是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存废。
谈判低于我们的期待都可以接受,但是不能让它彻底崩盘
张海滨:德班会议有三种可能性。第一个可能,即达成2012后全面的、平衡的、有效的国际气候制度。这种可能性从目前来谈应该是很小。
第二种是谈判形成比较松散的国际气候协议。哥本哈根会议以来,越来越多的国家都做出了国内的减排承诺。所以我们锁定已有的承诺,并在这个基础之上达成一个协议。这就是一个自下而上的、比较松散的协议。第二种假设在德班会议上的可能性,比第一种可能性要大。
第三种假设则是德班谈判一无所获。但这种可能性也小。因为就最近的巴拿马会议而言,在资金、适应、技术转让等问题上都取得一些局部的、有限的进展。
无论哪一种假设,肯定都会有激烈地较量和博弈,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各自表达鲜明的立场。但从现有谈判的内外形势来看,很难有一个明确的结论。2012马上就到了,如果没有成型的协议的话,就会形成空档。而根据坎昆协议是不能出现这个空档的,那怎么办呢?这就涉及到过渡期的问题。
有一种可能性,将京都议定书做一个延长,使之形成一个过渡期。这样的话,保证新的气候制度和协议与现有的制度做无缝连接。至于这个过渡期是多长时间,用什么方式,则需要在德班协议里面明确。如此还能够使国际气候的谈判保持在轨道上,而底线是不能让它脱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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