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间跨入2011年,“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也正式进入了开局之年。1月4日起,国家环保部减排核查组正式对山东省2010年的减排工作进行核查核算。此次减排核查既对2010年减排项目进行核查核算,又对“十一五”以来的重点项目进行全面复核。同时,还将对“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建设运行、环境质量变化等情况一并核查。
从长远看,考核、监测和评价等制度设计的基础性工作非常重要,建立一套全国统一的考核与检测标准,对节能减排会有相当大的促进作用。在“十二五”时期,还应分行业、分区域来制定相应的目标和任务,把每个地方的节能减排指标都具体落实到机关、企业和家庭,并进行相应的监测和考核。如果太笼统,就难以落实责任。因此,需要各政府部门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很好的协调机制。由此看来,“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起来更难,需要各部门很好的协调配合,采取合适有力的行政措施。
“十一五”期间的节能减排主要采取行政手段,地方指标‘一刀切’,国家将指标分解到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再层层分解到企业头上。这种手段将减排目标责任纳入官员政绩考核上,以此迫使地方政府积极减排。而行政减排受经济环境和政策影响,在后期执行中出现了不少问题。
由于“十一五”期间的节能减排“前松后紧”,地方政府的减排任务是年初按照GDP的增长预期进行的减排量分配,所以到年中或年末时由于经济增长过快,计算基数变化了,减排量需要重新换算并加大力度,因此为了达到既定减排目标导致了拉闸限电极端现象。由于节能减排的指标分解不够合理,部分地方政府出于减排压力过大的考虑,提供的数据也存在问题。
吸取了“十一五”节能减排的经验教训,“十二五”规划改变减排方式,由“十一五”以建污水处理厂和脱硫设施为主的工程减排转变为继续推进工程和管理减排的同时,以结构减排为主推进发展方式的转变;同时与“十一五”期间国家主要通过指标约束地方政府不同,“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更多地直接约束企业,“十二五”期间国家将考虑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节能减排指标,将指标分解到企业头上去。
国家“十二五”期间把结构减排放在首位,强化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坚持全防全控、重点攻坚、高效治理。进一步提高造纸、纺织、皮革、化工等行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全面启动县县建设污水处理厂工程,开展农业源污染减排工程建设;继续加强燃煤电厂脱硫,切实加强电厂脱硝,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
与“十一五”时期着重结构减排和工程减排不同,“十二五”时期国家将推行4大环保战略,实施强化总量减排倒逼机制。其中具体措施包括机动车污染物的减排纳入总量控制,以及探索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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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专题了解:“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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