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3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提出:“加快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制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的指导意见》,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培育节能服务市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点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以及党政机关办公楼、公共设施和学校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
“国家的政策导向已经非常明确,但具体的扶持措施尚未出台,节能服务公司的‘零投资’项目得到的政策扶持非常有限。”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节能服务公司的负责人说。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目前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电费、能源费实报实销财政制度,导致这些单位没有节能改造的积极性。他们公司曾经为两家事业单位进行过节能改造,一家单位实行的是电费总额固定,节约后归自己支配的制度,另一家是电费实报实销,节约浪费与自己的利益不挂钩。结果,前一个单位的积极性很高,后一个单位的积极性就差很多。
电费实报实销,更新设备进行节能改造却需要层层审批的制度,也让一些单位的负责人不愿意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太麻烦!”成了一些单位拒绝节能改造的理由。
缺少金融担保体系,也阻碍“零投资”的发展。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的“零投资”合作伙伴中,有个别单位拖欠费用,拖欠几个月甚至拖欠几年的都有。
实际上节能公司的压力非常大,随时面对失败的风险。但时常它所承担的风险和获得的收益并不成比例。所以我国应该制定节能产业标准,并由各地节能监测中心强制检测,提高节能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
[编者感言]政策导向确实十分重要。问题的关键是现行节能法律法规约束力较弱,对能源利用效率低的企业或行为并没有明显的惩罚措施,对节能行为也缺乏明显的激励政策。目前一些国有大型企业节能积极性不高,但他们又都是用电大户,这将大大制约“零投资”节能的发展。为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该加大监管力度,把节能指标作为考核企业及其领导人经营业绩的一项硬指标,促使他们积极开展节能项目合作,以达到企业节能和开发全省节能潜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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