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效益差的企业往往经营差、信誉不佳、资金紧张,又亟须通过节能改造降低成本,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比较容易选择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但是同时也给节能公司分享节能效益带来较大的风险。讨要回款是节能公司最头疼的问题,耗费了大部分的精力,而且经常进入司法程序。”省发改委的一位工作人员说。
“目前市场诚信度还不能令人满意,客户拖欠节能公司应得收益的情况时有发生,阻碍了‘零投资’的发展。”石家庄市发改委环资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这样说。
部分企业缺乏诚信,阻碍了“零投资”模式的推广。据介绍,节能服务公司因为承担了大部分的风险,在获利时就需要将资金占用、人员费用等一系列因素都考虑进去。一些企业对此十分眼红,经常发生一次性合作,后面不再合作的事情,甚至故意不支付节能分享利润,使节能服务公司在谈判项目和实施过程中,把大量精力用在了风险控制方面。
另一方面,有些节能公司在成立之初就存在专业化不强的缺陷,给企业提供的往往不是自己研发的专利技术,而是社会上集散的技术,充当的也是服务公司的角色。再加上我国目前也没有统一的节能行业标准,节能产品鱼目混珠,严重阻碍节能产业的健康发展。
一位节能公司的经理告诉记者,他们到一家企业谈生意,对方就将他们领到该企业的锅炉房,指着废弃的“节能设备”告诉他们,一家节能公司提供的设备根本就不节能,还使锅炉出了故障。
“零投资”方案,很重要的内容就是在合同期间,由节能服务公司负责运行和维护节能设备,而记者接触的几家节能服务公司都强调他们的设备自动化程度高,运行起来不需要多少人工干预,客户都可以自行运行和管理。
一位买断节能设备的企业负责人说,一开始他们与节能公司谈的就是“零投资”方案,但设备来了以后,这家公司就再也没有派人来管过。与其这样,还不如企业自己把设备买下来,节能的收益全归自己。
[编者感言]合同能源管理目前还没有被社会广泛认同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市场机制不健全,一方面部分客户缺乏诚信,社会缺乏融资担保体系,另一方面专业节能公司实力不强,不能提供完备的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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