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四川省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努力缓解能源资源约束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四川省研究制定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十二五”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对四川省建筑领域作目标和总体要求、优化建设领域发展方式、作好建筑节能重点工作、加强节能减排管理、推进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强化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加强节能减排能力宣传教育等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可操作性较强。
日前,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确保完成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目标。各市(州)要对本地区既有建筑进行建筑状况调查、能耗统计,确定改造重点内容和项目、制定改造规划和实施计划,研究适合本地实际的经济和技术政策,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计划,并于2012年5月1日前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划和实施计划上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管理
《方案》总体要求是: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加强节能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为重点,以技术进步为支撑,推广新材料、新技术,重点抓好发展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工作,通过加强行政监管、注重因地制宜、完善标准规范、全方位落实建筑节能措施,提高全省建筑节能水平。
《方案》明确建设领域节能“十二五”工作目标是:城市规划区内城镇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含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必须全面严格执行国家节能50%的设计标准。鼓励农村建筑参照执行国家节能50%的设计标准。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推动节能改造与运行管理,到2015年年底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10%,全省实现全面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实心页岩砖的使用量不超过25%,全省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比例平均达到75%的目标。《方案》提出进一步加大减排力度,明确减排目标:到“十二五”末,全省基本实现所有县和重点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全省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320万吨,新建配套管网约2万千米,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新增城镇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1.5万吨,城市生活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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