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抚松县立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全力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促进了抚松城乡人居环境的不断改善。
建筑节能改造效果显著。在建筑节能工作中,他们不断加强对开发、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等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把建筑节能质量关。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对不符合节能规范及设计要求的,坚决按标准要求重新返工。并及时组织各相关责任主体,对已竣工的建筑节能工程,实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暖房子”工程建设中,该县共完成既有建筑外墙保温237栋楼,总面积75万平方米,有效降低了冬季取暖燃煤资源的消耗,提升了既有建筑的整体保温性能。
为加快供热计量改革的深入开展,该县不断创新举措,以县城延春花园住宅小区为试点模本,实行待取暖期结束后,按热计量表读数计收热费的尝试。并积极实施取暖费补助政策,实现了由“暗补”变“明补”。同时强化供热市场监管,平稳推进供热计量改革。
在城市亮化工程建设中,他们严格执行《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和《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等要求,为节约光照能源,该县结合城市道路改造,将能耗高、使用效率低的多光源无控光器景观灯更换为双光源有控光器的钠灯。同时,他们还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严格落实城市路灯和景观灯的启闭时间和亮灯方式,实行分时、分路段控制管理,实现了城市照明保证安全出行需要和节能降耗的充分结合,促进了该县城市照明节能工作深入发展。
为再现抚松蓝天碧水,该县投入资金6996万元,实施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污水厂自通水试运行以来,共计处理污水440万吨,COD减排1066吨、氨氮减排123吨。运营期间,该县生活污水各项处理指标完全达到国家一级B类排放标准。进一步改善了抚松县域的生态环境,推进了该县节能减排及绿色宜居城市建设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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