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郴州市发改委牵头组织专家学者,对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柴山钼铋钨多金属矿技术改造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予以评估审查。这是我市首次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评估。
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等同于环境影响评价和土地预审的项目审批的又一个前置条件。根据节能文件的有关规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要按照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实行分类管理: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3000吨标准煤,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至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筑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其它项目,应填写节能登记表。
当前,郴州市的节能工作已经有了比较好的基础,“十一五”节能目标已全面完成,“十二五”开局之年的节能形势虽然比较严峻,但也是朝着好的方向发展,正逐渐接近今年目标任务的完成。但是,由于郴州市是资源型城市,要完成省下达郴州市“十二五”单位GDP能耗下降17%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因此节能评估更应认真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