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发改委消息,淮北市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节能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的部署,对2013至2014年固定资产节能评估和审查项目开展后评估监督检查。
按照省内要求,淮北市发改委、市经信委负责市级审批或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后期监管工作,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县发改委、经信委,各区经发委(局)负责对本县区审批或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进行监督检查。
据悉,本次监督检查采取集中现场督察和会议审查两种方式进行。2014年12月,项目单位填报相关报表并对项目节能情况进行了自查;2015年1至2月,各相关单位将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后评估监督检查,并形成后评估报告。
根据《安徽省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管理办法细则》,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节能主管部门提出的意见,及时报送整改报告及进度安排,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不改的,将从严予以处罚。节能评估和审查意见落实情况报送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也将作为县(区)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