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新型墙材的发展应用,该市充分发挥政策调控和导向作用,将新型墙材使用、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等情况与专项基金返还挂钩,逐步规范收缴程序。为确保新建居住建筑节能65%、新建公共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得到贯彻执行,烟台市、县两级经过多年努力,已完成了从设计到验收整个过程的闭合监管体系,并重点把好设计、组织、质量监管、竣工验收4个关口。目前,烟台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框架、钢结构等新型建筑结构体系已成为主导,高性能砼、预应力技术和外墙隔热保温等新技术、新产品已广泛运用于各类民用建筑工程中。
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促进一体化发展
烟台市积极扶持项目创建国家和省级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目前已先后有栖霞市政府大楼水源热泵项目、海天四季花城太阳能热水项目及通世路隧道光伏发电项目被列为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鼎城2008项目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已被列为省级建筑节能示范工程。
在示范项目的引导下,烟台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趋势,烟台计划在“十二五”末完成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面积1468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电636KWp,推广应用各种水源热泵及土壤源热泵项目供热、制冷面积114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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