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更加精准地实施有序用电管理。针对部分地区和企业能耗增长过快的势头,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遵循安全稳定、有保有限的原则,重点限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单位产品能耗上升的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企业、高耗能和高排放企业的用电,综合采取增加轮休、延长休假和提前检修、延长检修等措施,限制不合理用电,遏制部分企业用电增长过快的态势。
六、进一步加大节能执法监察力度。加强对节能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落后用能设备淘汰等方面执行情况的监察检查,完成对320家年耗能1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执法监察工作。开展节能专项监督检查,对钢铁、化工、建材等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其主要用能设备和工艺开展拉网式排查,提出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标准和使用落后用能设备的企业名单,实施惩罚性电价。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进一步提高淘汰类、限制类差别电价的加价标准,运用价格手段倒逼企业采取节能措施。
七、大力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和社会节能。深入持续开展室内空调温度控制、电梯节电运行、能源紧缺体验、路灯和景观照明节电控制、绿色出行等绿色机关创建行动,推动节能“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以公共机构节能带动全社会节能,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节能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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