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资金的需求方这一边,理想状态下估值高、成长性好、信用度大的科技创新型企业仍然相对稀缺。正因此,资金造成的流动性过剩,加剧了C P I的走高,为了防控通胀,“银根”又被不断收紧,最终造成了科技创新型企业融资日趋艰难的“恶性循环”。反过来讲,如果科技创新型企业能够为社会投资、银行信贷提供增值机会,这些逐利资金没有理由不顺应政府的倡导并支持之。
对于大中小企业要区别对待
《经济参考报》:在科技创新型企业方面,如何为庞大的社会资本尤其是游资,培养优质投资标的?
邓天佐:在社会资本最青睐的大中型企业方面,我们常说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创新动力和能力不足,可能是因为他们享有独特资源,基本垄断市场,不用创新就能获得足够利益。尽管现在单个科技项目的支撑强度已经不小了,几百万、几千万的专项资金比比皆是,但在调动大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企业的创新积极性方面,仍未必有效。
“十二五”期间,我们要学会运用不同的资源组合,去推动不同的市场主体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对于大型企业,政策的调动效果远胜于资 金 。假如我们能制定一项政策———企业销售额的百分之几必须投入科技创新,并且严格加以考核,有明确的奖惩条款,那么将极大调动大企业的科技创新积极性。此外,对于“企业科技创新投入150%加计扣除抵补所得税”的现有政策,多个地方在运用上还远远不够,政策成效远未显现。
《经济参考报》:在中小企业方面,科技型中小企业前期投资大、周期长、风险可控性较弱,且与其他中小企业不同,缺乏土地、厂房、设备等抵押物,对于商业银行等低风险偏好投资者“吸引力不大”。您怎么看?
邓天佐:虽然近期“银根”随着宏观调控尤其是货币政策而缩紧,虽然银行的资本约束会随着《巴塞尔协议》的修订而加大,但是,房地产和资源类企业靠得了一时、靠不了一世;未来五年、十年乃至二十年里,中国经济新的增长点,一定是拥有自主技术且满足市场需求、包括节能环保领域在内的科技创新型企业。投资一个此类企业,等于培养了一个长期的优质客户———即便存在一定的风险溢价,完全可以通过提高利率等市场手段加以解决。
衷心希望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市场和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金融工具、产品和商业模式创新,实现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效对接。尤其是要推动金融创新,消除或降低因金融创新不足带来的市场风险。例如,可以研究放开科技创新型企业发行利率高于(甚至远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高风险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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