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十二五”时期我国将面临的严峻节能减排形势,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以下称《工作方案》),从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等方面对于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进行了全面部署。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能源经济研究室副研究员、经济学博士朱彤告诉记者,“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重点领域依然是工业领域,为确保实现“十二五”的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关键和核心在于构建和完善使节能减排的市场机制发生作用的制度环境,其中包括节能减排工作的行政问责制。
记者:从环保部对今年1月至4月全国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的调研来看,节能减排形势并不乐观。您如何评估当前及今后的节能减排形势?今后节能减排的重点领域是什么?
朱彤:我国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如果主要依靠投资和出口拉动经济的发展模式不改变,高耗能行业增长速度在一个时期内不可能降下来。从节能减排的角度看,对高耗能行业而言,“十二五”期间所能做且可以期望有所推进的,不是降低高耗能行业的增长速度,而是进一步加快高耗能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通过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水平的提升来达到提高高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从而实现节能减排的目的。
“十二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艰巨,原因主要不在于高耗能行业的增长,因为新增的产能通常是“先进的生产力”。之所以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推进难度更大,是因为在现有的推进机制和政策框架下,容易淘汰的“十一五”期间基本都淘汰差不多了。“十二五”进一步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必然会涉及到一些复杂的利益问题。比如,民营企业、甚至地方国企中的从规模标准被归为“落后”而需要淘汰的产能,如果依然有较好盈利空间,淘汰了是否应该给予补偿以及如何补偿。同时,这也反映出了另一个问题:随着淘汰落后产能持续推进,其边际收益是递减的,因此行为主体的动力也是衰减的。而且,从“十一五”时期节能减排的实践看,推进节能减排主要依靠的是非市场手段,包括政府行政命令、检查、考核手段等。随着“十二五”时期推进难度加大,这些非市场手段的威慑力和效力也随之递减。因此,“十二五”时期的节能减排形势的确不容乐观。
“十二五”节能减排的重点领域依然是工业领域,但不应仅仅盯住高耗能行业,通过工艺和技术提升节能恐怕还是主要方式。
记者:您认为《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具体举措哪些更具有可操作性?节能减排常态化将带来哪些机遇和挑战?
朱彤:如果以政府为主导,以行政方式为主要手段推进节能减排的格局没有发生根本变化,“拉闸限电”一类的“节能减排”方式就不会消除,并且类似行为还会发生。从公开信息看,“十一五”期间好像没有地方官员因没有完成节能减排,或者通过“拉闸限电”等方式实现节能减排目标而受到处分。也就是说,市场手段没有跟上,或者没有办法发挥作用,而行政手段则因对考核的官员约束软化而影响效果。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