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0日15时,国资委业绩考核局副局长刘南昌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节能减排 央企在行动”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民 无间道]媒体提到有个“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机制(EMC)”,这是怎样一个机制?有哪些特点?
[刘南昌]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也就是EMC,这是国际上比较先进的管理方式。1998年由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政府共同合作,旨在应对气候变化的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政府节能促进项目中在中国支持三个能源服务公司和一个节能信息传播中心。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有三个特点:
第一,节能服务公司全过程的提供节能服务,包括项目的设计、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人员的培训,在完成这项工作以后,交付使用。
第二,由节能服务公司先期投入节能改造所需要的资金,对经济实力、技术能力比较弱的企业解决钱从哪里来、技术从哪里来的问题。
第三,项目实施以后,由能源服务公司从获得的节能收益比例里,按照一定的时间来收取服务费,收取的时间一般为交付使用后三年。所以这是一个互利多赢的合作机制,我认为在中国具有积极的推广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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