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绿色照明工程,促进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组织实施半导体照明 产品应用示范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采用半导体(以下简称 LED)反射灯、筒灯、路灯、 隧道灯等进行商业建筑、道路、隧道等照明设施的新建和改造工程 项目。
二、实施步骤
(一)组织确定示范项目 省级发展改革(经贸、经信)部门负责组织 LED 室内灯(反射灯、筒灯)备选示范项目。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组织 LED 路灯和城市道路隧道灯备选示范项目。省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 LED 公路隧道灯备选示范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对各地上报 的备选示范项目进行综合评审,确定示范项目名单。
(二)招标选择入围企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按照《半导体照明产品技术要求(2010 版)》(见附件三)统一组织招标,确定入围 LED 照明产品生产企业、产品规格型号、协议供货价格、产 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
(三)确定协议供货企业示范项目实施单位从入围 LED 照明产品生产企业名单中选择供 货企业,并签订供货协议。 (四)示范项目实施推进示范项目所在地区的主管部门根据示范工作总体要求组织项目 实施。
(五)示范项目督导验收 省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示范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指导。示范项目完成后,由示范项目实施单位会同协议供货企业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及后期 跟踪测试。
(六)经验的总结与推广 通过对示范项目的跟踪测试和分析研究,客观评价 LED 照明产品在实际应用中的技术成熟度,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条件成熟时,适时组织更大规模 LED 照明产品推广应用。
三、示范项目组织实施要求
(一)申报示范项目基本要求
1.应用 5000 盏以上 LED 室内照明产品进行建筑照明设施新建、 改造项目;应用 500 盏以上 LED 路灯、隧道灯进行次干道、支路或 隧道照明设施新建、改造项目。
2.拟建设项目的环境光干扰较少。
3.设计方案优于或满足现行照明设计国家有关标准和《半导体 照明产品技术要求(2010 版)》(见附件三)。
4.申报项目获得地方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备案。
(二)申报示范项目需提交材料
1.示范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二)。
2.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内容包括项目目标、实施模式(如合同能源管理)、实施步骤、进度安排、照明设计方案、资金筹措安排、投资回收分析、节能减 排效果分析、跟踪测试等。
3.申报项目批准或备案证明。
4.项目申报单位资质、资信证明。
(三)示范项目实施要求
示范项目实施单位须从入围 LED 照明产品生产企业名单中选择 供货企业,并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四)示范项目验收要求
1.示范项目验收文件。
2.示范项目实施综合报告,内容包括设计、技术应用、施工建 设、运行管理、节能效果、经济效益、用户监测报告等。
3.国家级电光源检测机构等出具的 LED 照明产品应用效果检测报告。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