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门市环保局获悉:有7家企业获省财政厅下达2008年省级节能减排专项引导资金330万元。
为支持节能降耗和发展循环经济,2008年我省设立了省级节能减排专项引导资金,重点用于大型公共建筑节能和非建筑类的节能新技术推广、重大技改与淘汰落后设备奖励、重大节能示范、可再生能源应用和推动循环经济及重点企业、重点污染源治理。
获得节能减排专项引导资金的7企业分别是申海特种镀饰电镀镍铜回收及水循环利用项目、新盈化工颜料红清洁生产工艺技术改造项目、中兴装备加热锅炉节能技改项目、大华橡胶丁腈再生橡胶生产工艺技改项目、瑞祥玻璃制品全煤气发生炉及玻璃窑炉节能改造项目、恒秀铝热铝箔生产系统循环水利用节水项目、白兔集团棉纺生产流水线能量优化节能技改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