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哈萨克斯坦议会下院11日批准关于俄罗斯通过哈萨克斯坦境内向中国出口石油的合作协议。
该协议是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政府去年12月在莫斯科签订的。协议对俄罗斯指定企业通过哈萨克斯坦境内输油管道每年向中国出口700万吨石油的各种条件作出规定。
在该协议框架下,俄罗斯将指定企业每年通过哈萨克斯坦境内石油管道向中国出口700万吨石油,被指定企业有权使用鄂木斯克(俄罗斯)-阿塔苏(哈萨克斯坦)-阿拉山口(中国)石油管道向中国出口石油。今后,俄罗斯通过该管道向中国出口石油可能增至每年100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