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根据2013年2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油品质量升级工作的要求,为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了第五阶段车用汽油国家标准。该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供应第五阶段车用汽油。
与第四阶段车用汽油国家标准相比较,新标准的硫、锰、烯烃含量均有所降低,有助于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物。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标准一部主任丁吉柱表示,与“国四”相比,国五汽油标准主要变化有:将硫含量指标限值降低80%;将锰含量指标限值由8mg/L降低为2mg/L,禁止人为加入含锰添加剂;将车用汽油牌号由90号、93号、97号分别调整为89号、92号、95号,同时增加98号车用汽油的指标要求;烯烃含量由28%降低到24%;首次规定了密度指标,其值为20℃时720kg/m~775kg/m等。
据介绍,第五阶段车用汽油国家标准的制定既考虑了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大气污染防治和空气质量改善的迫切要求,也考虑了我国车用汽油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的现状,以及油品生产企业技术改造和汽车排放控制技术的需求,主要指标与欧洲现行标准水平相当,满足了我国第五阶段汽油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有助于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对于保护环境,改善空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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