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昆明市科学技术局《在昆明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实施“绿色光亮工程”的工作方案》(昆科发〔2008〕74号)精神,结合西山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实际,2008年底,由区科技局、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在团结、碧鸡、海口三镇的西山区农村能源生态村建设整体推进示范村安装了254盏太阳能路灯。
为确保工程质量,实现项目预期目标,并结合“双年”活动,2009年3月27日,由西山区科技局主持,邀请云南省太阳能协会、云师大太阳能研究所、区路灯处有关专家及区新农办、区财政局(国资局)、区审计局、碧鸡镇镇政府及西华村委会、海口镇镇政府及白鱼村委会、中新村委会有关负责人参加,对云南晶能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的海口镇白鱼村委会30盏太阳能路灯(高频无极灯)和中新村委会20盏太阳能路灯(大功率单颗LED灯)及昆明欧姆光能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的碧鸡镇古莲村委会20盏太阳能路灯(多颗粒LED灯)项目进行验收。由于太阳能路灯在天黑以后才开始工作,所以整个验收工作从早上10点一直持续到夜间10点30分。
验收组对项目实施点进行了现场考察,听取了项目承担单位的情况介绍,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经过专家组讨论分析,一致认为3个试点工程项目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原合同要求,部分指标超过合同要求,项目结合农村村镇道路的实际,安装的太阳能路灯照明系统基本满足了使用的需求,节能、环保,受到村民的欢迎,对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和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意予以验收。项目验收后,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国资局、区审计局及碧鸡镇西华村委会、海口镇白鱼村委会、中新村委会进行了移交手续,项目涉及的太阳能路灯作为国有资产交由所在村委会负责使用与管护。最后,验收组提出了建议,希望项目承担单位和管护责任单位认真总结项目实施的经验,加强安全保护措施,优化后续工程的设计方案,做好工程的技术维护和售后服务,确保项目的安全、可靠运行。
通过此次验收,专家和各级领导为我区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实施“绿色光亮工程”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对我区今年在农村顺利完成安装500盏太阳能路灯有着较好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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