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各单位在用电、用水等方面,不能再像过去那样随心所欲、大手大脚了。昨日,记者从湖北省机关事务局获悉,湖北省开始对全省各省直机关能耗情况进行统计,将公务车用能也纳入了统计范围。从今年开始,省直机关的能耗统计每到半年和一年都要统计上报一次。
一直以来,公众对政府的某些做法要求比较高,同时很多时候又认为是在作秀,尤其是在要求公众坚持怎么怎么的时候。就拿节能降耗来说,先是湖北、山东等省部级领导在节能宣传周步行上班,尽管被网友叫好,但是也被某些网友质疑,并发出要持之以恒的呼吁。坚持步行对省部级领导来说有点说不过去,但是我们还是看到了湖北省对省直衙门的一些新措施、硬措施:对全省各省直机关能耗情况进行统计并定期通报。
应该说对能耗进行调查、定期通报并接受社会监督,不失为监督政府部门(尤其是大衙门)的一个好方法,我们常说“上梁不正下梁歪”、“其身正,不令而从”、“修己以安人”、“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等等,要求的都是从上级做起、从领导做起,看重的是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要建设节约型国家,要建设“两型社会”,节能降耗是关键,节能降耗政府部门带头又是关键,政府带头对一个省来说当然是从省级机关开始。现在湖北的这一做法应该对全省或者全国是个带头示范作用。
但是要把好事做好、做实、做出成效,还得下一番功夫,为此笔者提出几点担忧:
一是节能降耗调查统计是否公开全部机关,全部机关的全部能耗是否也公开?如果只公开一部分单位的一部分指标,那就没什么意义,也就等于没有公开。既然下工夫调查了就要全部公开、公开全部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而且给下级各单位各部门一个参照,既然上级单位能做到,那下级更应该做到。
二是这种统计能坚持多长时间,达不到标准怎么惩罚?是达到目标就不搞了,还是要一直坚持下去,直到习惯养成?另外,统计只是手段,最终目的是达到节能降耗,养成节约的习惯,建成节约型国家。如果达不到标准怎么处理?反之,怎么激励?相信公众都有知情的权利。
三是能否防止上级机关不将能耗转接到下级单位?从“性本恶”来看,既然是对省级机关进行统计,而下级机关没有统计,那么为了减少上级机关的能耗,会不会什么消耗的事都由直管的下级单位来埋单呢?比如,用车直接让二级单位派,开会由下级机关来承办,办公用品由下级单位来购买等等,省级单位能耗降了,下级单位消耗升了,那统计就没有意义了。
无论怎么说,先拿省级机关来严格要求是带了一个好头,下面就看如何取得效果了!相信政府信息会越来越公开!但愿我的担忧是多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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