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政府和公共场所先行,改造成本需140-210亿。昨从武汉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获悉,武汉市拟设立绿色建筑发展专项基金,今年由市场化公司对2-4个能耗高的大型公共建筑进行改造。
武汉市建筑能耗约占全市能耗总量的27%,建筑节能在“两型社会”建设中作用重大。自2006年10月1日《武汉市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以来,该市在建筑规划方案审批时,控制落地玻璃和凸窗的使用,增强建筑开敞面和通透性,并先后实施了湖北省委办公楼、武汉杂技厅、武汉信合大厦、武汉青少年宫综合楼等7个公共建筑项目的节能改造。
根据国家先期启动机关办公楼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要求,武汉市这类建筑面积达7000万平方米,按每平方米200-300元改造成本预算,需140-210亿元。
武汉市筹划设立绿色建筑发展专项基金,通过征收超能耗定额标准加价电价等渠道建立基金,专项用于建设行业节能减排和再生能源利用;发展建筑节能服务产业,借鉴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由能源服务公司负责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投资,并从节约的能耗支出中分享收益。今年拟确定2-4个能耗高的大型公共建筑,引入市场机制进行节能改造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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