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城区拥有的13200多盏路灯,在一般情况下一年的用电量约760万度,通过加强管理,采取有力节能措施,减少到640万度,每年节约100万元,在电源严重短缺,影响到居民生活时,保证了居民生活用电。这是市路灯管理处积极响应中央提出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号召,以“节约能源,服务社会”为抓手,大力推广公用市政设施节能技术,提高电能利用效率,推动了钦州市城市照明向“高效、节能、环保、健康”方向发展的一项新举措。
为合理使用电能,节约用电,在确保城市照明的前提下,市路灯管理处采取四项措施降低13200多盏路灯的用电量。一是对市区的路灯实行“半夜灯”甚至不开“半夜灯”。到了零点后,关灭部分路灯光源,如双灯的路灯关掉一只,双排的路灯关掉一排。目前,金海湾东、西大街,钦州湾大道,沙井大道,永福东、西大街等街道大部分已实行,取得明显成效。二是调低路灯电压。通过节能系统控制手段,在路灯电压高的时候降到标准电压以下,达到节约用电的目的。2006年,钦州市投资近200万元,在市区沙井大道、南珠大街等道路上安排了47台路灯节能设备,对市区98%以上的路灯进行了节能改造,通过两年来的试行,城市照明设施靠安装节能设备节省电力约为25%,年节约电费60万—70万元,在路灯节能中起到了主要作用,为钦州市城市路灯现代化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三是对居民住宅小区的公共照明设施进行改造。在不影响居民行路和安全的情况下,将旧城区、白水塘小区等5个居民小区白炽灯换成节能灯,在人民路、新兴街、南珠西大街更换成高光效大功率的节能灯,节约用电量的35%以上。同时,及时更换600多个老化变黄的旧灯罩,增加透光性,确保路面亮度。四是逐步使用反射效率高和密封严的灯具。目前,市区路灯基本使用反射效率高、密封等级高的高级灯具,起到了节能和提高照明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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