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考核组来韶进行2015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组肯定了2015年韶关市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的成绩,认为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对项目有严格的监控把关,体现出韶关市对节能减排示范工作的高度重视,阶段性实施效果较好,达到考核标准。
据了解,国家考核组在韶工作期间,通过审阅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及“六化”项目资料、资金拨付和配套政策、创新机制、完成投资等情况,对韶关市2015年度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审查,并抽取部分项目进行现场检查。
在意见反馈会议上,考核组肯定了2015年韶关市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的成绩:一是5项主要指标较2010年均大幅下降,超额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其中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22.88%;化学需氧量下降16.2%;氨氮排放量下降21.8%;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43.4%,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21.5%。二是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服务业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等六大工程总体完成情况良好,有力推动了我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三是节能减排主要示范项目成效明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减排、火电厂脱硫脱硝、机动车减排等工程均完成减排任务。
考核组建议韶关市要利用好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契机,转变资金利用方式,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方式加快资金拨付,带动节能减排项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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