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福建省南平市节能减排示范办获悉,南平市持续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以机制创新为引领,以示范项目为抓手,扎实推进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去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至0.775吨标准煤,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全部超额完成了财政部批复确定的年度目标。这已是我市连续两年超额完成节能减排指标任务。
“国家要求我们必须在三年示范期内如期完成各项节能减排目标,即2015年须超额完成‘十二五’预定节能减排目标20%左右,或提前到2014年完成‘十二五’预定节能减排目标,在此基础上,2016年须超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年均目标。事实上,2014年我们就提前一年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连年超额完成任务的背后,是一个个项目的强力支撑。仅仅2014年实施的14个闽江上游南平段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补偿示范项目,可减排COD6900吨,氨氮1595吨;7个传统产业转型与绿色低碳发展项目,可节约标准煤77300吨,减排氮氧化物6500吨……
自2014年以来,南平市以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为契机,已累计实施“六化”(即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服务业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规模化)示范项目215个,完成投资380.13亿元,落实地方配套资金99.6亿元,带动社会投资257.3亿元。
其中,去年,南平市稳步推进的节能减排“六化”示范项目有121个,总投资661.6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53.45亿元,全年累计完成投资176.56亿元。
此外,去年南平市还实施闽江上游南平段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补偿、传统产业转型与绿色低碳发展、竹林生态保护和绿色开发、武夷新区绿色发展示范区、武夷山“双世遗”保护等五大典型示范项目子项目58个,安排综合奖励资金5.08亿元,累计完成地方配套资金13.23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240.11%。
在大力推进示范项目建设的同时,南平市还不断加强了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长效机制、体制的建设,市政府及时部署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了差别化电价、差别化水价、财税政策、环保收费及土地优惠等配套政策12项,创新和推广16项体制机制,有效推动了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实施,有力保障了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顺利开展,全市节能减排能力得到了显著增强。
数据显示,仅在产业低碳化方面,201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9.97%,三次产业结构由2014年的22.0∶44.1∶33.9调整为21.6∶43.2∶35.2,全市第三产业比重比2014年上升1.3个百分点,产业结构转型取得明显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