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达了2015年自治区全社会节能减排专项资金40万元,用于表彰乌鲁木齐市圆满完成2014年度各项节能目标和支持乌鲁木齐市开展“十三五”节能规划编制工作。
“十二五”期间,自治区政府下达乌鲁木齐市节能目标为,到“十二五”末,万元GDP能耗较2010年下降13%(年均下降2.75%)。根据统计数据,2014年,乌鲁木齐市万元GDP能耗为1.19吨标准煤,较2010年下降了34.25%,已提前完成了自治区下达乌鲁木齐市“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由2010年2.85吨标准煤下降到2014年的2.62吨标准煤,较2010年相比下降了14.94%,已基本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十二五”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5%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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