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桂林市节能减排工作第二督查组到荔浦县就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进行督查,督查以听取汇报、查看档案材料及实地查看方式进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唐双喜及县发改、环保、财政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汇报会。
会上,唐双喜就荔浦县节能减排工作作了汇报,他指出,今年以来,荔浦县根据桂林市下达的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目标任务,积极推动减排项目建设、生态建设、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宣传和产品推广等相关工作。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能耗工作目标任务。今年1-9月全县单位GDP能耗中的能源消费总量36.1298万吨标准煤,比去年同期增长6.13%;GDP能耗为0.5162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4.95%;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3745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7.84%;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减排目标控制在桂林市下达的指标之内。
督查组在听取工作汇报和查阅了相关档案材料后,深入正在建设中的马岭镇污水处理厂、修仁镇污水处理厂,半岛豪庭、县财政局等地实地查看,对荔浦县节能减排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据了解,今年荔浦县在开展节能减排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强化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将节能减排专项资金302万元纳入了财政预算,合理安排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经费,确保了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正常开展。同时充分发挥工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工商和质监局、环保局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全县用能和污排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另外,紧紧围绕“节能有道·节俭有德”主题开展“2015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在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共发放公共机构节能倡议书1500多份,发放《公共机构节能条例》1000册,张贴节能宣传画250张,制作节能知识展板70余块,悬挂节能宣传横幅50多条,组织太阳能、空气能热水器经销商在城乡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全县上下节能宣传形成共鸣,在全社会起到了良好的教育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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