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节能降耗的工作重点
·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 ·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加大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实施力度; ·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强化污染防治; ·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 ·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 ·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 ·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七大矛盾
认识尚未完全到位 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发展,把GDP增长作为硬任务,把节能减排作为软指标,特别是一些市(地)和县(市)还不够重视,还没有制订节能减排总体性方案,责任不够明确,措施也不够具体。
淘汰落后产能缓慢 淘汰落后钢铁、有色、水泥产能工作正在推进之中外,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等落后产能淘汰工作起步晚,进展迟缓;淘汰不彻底。
重点工程建设滞后 今年计划现有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投运3500万千瓦、设市城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00万吨/日(不含原有污水处理厂增加处理水量),但上半年分别仅完成31%、25%。
激励政策不完善 鼓励研发、生产和使用节能环保产品以及抑制高耗能、高排放产品的财政税收政策还不完善,影响节能环保技术、设备、产品的研发和推广。
机制不健全 资源性产品的前期开发成本、环境污染的治理成本和资源枯竭后的退出成本没有在价格中得到充分体现,企业开发利用资源的外部成本没有内部化。
监管不到位 现有环境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弱,环保部门缺乏强制执行权。有的地方政府保护环境违法企业,干扰环境执法。
基础工作薄弱 能源计量、统计等基础工作严重滞后,能耗和污染物减排统计制度不完善,有些统计数据准确性、及时性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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