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秘鲁首都利马开幕,重点在于“广泛收集来自世界各国的良好意愿和建议并最终达成一致”,190多个国家的与会代表将进行为期12天的磋商,为明年的巴黎大会达成新的广泛有效的气候协议奠定基础。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也是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大会首日发出“中国声音”,表明了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立场和为之做出的努力,受到了与会代表的广泛关注。中国代表团副团长、首席谈判代表苏伟表示,“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所确立的公平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以及各自能力原则,既要考虑到气候变化的历史责任问题,同时也要向前看,各方都要作出各自的努力,但是要基于各自国情、实际的发展阶段和现实的情况。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在国际上负责任的国家,采取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
目前,我国的气候变化应对工作尚未取得全民的理解和支持,因此需要通过建立制度和机制进行约束,为此国家发改委正在牵头起草《气候变化应对法》,以明确宣告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在气候变化应对上的权利和义务,为气候变化共治的制度化奠定基础。
在国家政策制定的情形下,企业作为公众角色也会受到该法案的限制和约束,一方面,耗能企业会严格接受政府和公众的监督,促使其履行在节能减排方面的义务;另一方面,节能服务公司可以在该法案相关激励措施下推进节能技改工作的开展,在减少用能企业污染物排放的同时促进整个产业的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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