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一家大公司的老板因为偷电,近日,被乐清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
乐清人赵某是当地一家饼业公司的老板。饼业公司的烤箱、打料机等生产设备非常耗电,每个月公司的生产用电都要好几万元,怎么样才能节省这笔费用呢?赵某绞尽脑汁,终于从别人处学到了怎么使电表走慢的经验,开始了偷电。经乐清市供电局根据有关数据进行统计,赵某在2006年7月13日至11月1日期间,所窃取的电能总价值为155702.56元。
近日,乐清法院开庭审理赵某盗窃一案。在庭上,赵某表示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