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印发的 《江苏省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明确要求:今明两年,全省能源消费增量不能超过1520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速控制在2.5%(此前年均增长一般达到5%);到2017年,全省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降低到65%以下、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发展基础、能源消费特征,各省辖市增量指标从最高141万吨标准煤到最低30万吨标准煤不等。
对此,江苏省政协委员顾瑜芳分析说,节能的真正目的不是停止发展,而是调整经济发展方式,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实现更加可持续的发展。“总量卡住,这在江苏尚属首次,表明能源供应的口子就要逐渐缩小了”。
缘何要设能耗总量“天花板”
业内专家指出,江苏此举既要求存量产业提档升级,又要求控制好增量项目,等于是从根本上倒逼产业结构调整,最终达到节能减排目的,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而言,可谓是极其严厉的一招,“没有留下半步退路。”
2012年江苏省能源消费总量为2.9亿吨标准煤,以5%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10.1%的GDP增长;2013年,国家对各省市区实行能耗总量与单位GDP能耗下降量“双考核”,江苏省单位GDP能耗下降4.16%,“超额完成”,但是能源消费总量达到3.03亿吨标准煤,同比增长5.1%,超过国家下达的2%—3%的增长指标,影响了江苏省在全国的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江苏省经信委节能处处长张金国分析说,以往,单纯考核单位GDP能耗下降量,是相对指标,各地可以通过做大GDP来稀释;现在,在节能指标的基础上,增加设定能源消费总量的上限,是绝对指标,总量控制对地方而言更具“杀伤力”,因为如果还延续原来的发展方式,肯定会碰到能耗“天花板”。
“抓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尤其是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这是大气污染防治的关键举措。”江苏省能源局局长陈勇透露,具体指标是每年江苏煤炭消费比重比上年下降一个百分点,到2017年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65%,力争实现负增长。比重下降,能源利用效率仍要提高。“到2014年单位GDP能耗降到0.53吨标准煤/万元,到2015年降到0.51吨标准煤/万元左右,比2010年下降18%以上。”
江苏省还把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把目标任务完成、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促进考核由单纯比经济总量、比发展速度转变为比发展质量、比发展方式、比发展后劲,倒逼发展方式转变。”
控能“倒逼”转型,在江苏已有先例
据测算,1520万吨标准煤相当于1.5个沙钢集团一年的能源消费总量,对于工业经济总量居全国第一的江苏而言,并不算宽裕。按照目前江苏经济增长速度和现有产业结构测算,年均能源消费总量增幅达到5%左右,2.5%的控制目标相当于砍了一半。而且,省辖市真正能支配的指标为761万吨标准煤,仅占总增量的一半。另外,省统筹759万吨标准煤,主要对重点项目实行“点供”,比如发电供全省使用的电厂项目等。
控制能耗倒逼经济转型升级,在江苏已有成功案例。2013年,南京实耗煤炭3489万吨,与2012年的3528万吨相比,首次实现了负增长,下降幅度为1.1%。仅仅1.1%的下降,在许多人看来,这实在是个微不足道的数据。但在行家眼里,却是一个了不起的拐点。“从2006年的2019万吨开始,伴随着地区生产总值的两位数增长,南京的煤炭消耗量每年也以超过10%的增幅攀升,到2012年,南京的煤炭消耗量达到了创纪录的3528万吨。”南京市经信委副主任周文彪说。2013年煤耗首次负增长,同时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意味着南京铁腕控煤,倒逼产业转型、结构优化,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江苏的最新规定,2014年—2017年,除南京外,经济最发达的苏州、无锡、常州煤炭消费总量也要保持负增长。
记者注意到,江苏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并不包括超出国家规划确定的新增可再生能源、煤层气、页岩气利用量,也不包括新增的煤矸石煤泥、余热余压发电量。这表明,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实施“蓝天碧水”工程,在当前江苏的所有经济活动中已成了核心任务,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化解产能过剩矛盾,都要围绕这一核心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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