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发布《广东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明确了今明两年该省节能、减排、低碳的具体目标。
各地政府对本地区节能减排降碳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节能减排第一责任人。对考核不过关的地级以上市,省政府将约谈该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节能减排降碳任务的地区,一律不能参加相关评奖、不得授予相关荣誉称号等。
加大淘汰落后过剩产能
国务院在今年5月印发了《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22日发布的广东省《方案》结合广东省实际,就贯彻落实国家方案进行了细化。
《方案》将“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放在首要位置,提出加大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力度。《方案》显示,广东省2014年需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炼钢250万吨、铜冶炼1.5万吨、水泥353万吨、造纸21万吨、制革60万标张、印染17504万米、铅蓄电池59万千伏安时,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各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为产业升级腾出空间。
在约束机制上,《方案》提出强化能评环评约束作用——— 严格实施项目能评和环评制度,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能效水平和排污强度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地市,暂停该地市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项目的环评审批。
年底实施机动车国V标准
省政府在《方案》中首次提出了汽车排放标准升级的时间———2014年底,全省提前实施国家机动车第五阶段排放标准。这意味着在去年7月汽车排放标准升级到国IV (第四阶段)的一年半之后,我省汽车的排放标准又将迈入第五阶段。此外《方案》明确2014年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56.1万辆。到2015年底,全省淘汰2005年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珠三角地区基本淘汰所有黄标车。
《方案》还提出,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公共领域的规模化、商业化应用,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使用新能源汽车,争取到2015年底,全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超4.5万辆,其中珠三角地区纯电动公交车保有量达4000辆。
水污染的减排方面,《方案》重申广东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地和水质良好江河湖库,重点治理劣V类水体。继续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整治,严格水环境功能区管理。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污水灌溉。强化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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