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和平区召开节能工作总结表彰暨目标签约大会,总结2013年节能工作,部署2014年节能任务。副区长、区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何鹏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经信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宣读了《关于表彰2013年度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与会领导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颁奖。全区节能工作各责任部门负责人向区领导递交了2014年节能工作目标责任书。
会议指出,2013年前三季度,和平区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3.84%,位列全市第一,超进度完成了节能降耗目标任务。
会议部署,2014年,和平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节约能源法》和《天津市节能“十二五”规划》要求,强化目标责任制,落实评价考核机制,进一步推进社会节能,重点促进公共机构、建筑行业、商贸领域节能。进一步加大科技利用,普及节能知识,依法监督监管,在挖掘节能潜力、创新节能管理、推动结构节能上下功夫,以实现全区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7%、单位标准煤计量指标(能源消费弹性系数)0.3吨以下为工作目标,实现美丽和平建设新成果。
何鹏讲话要求,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节能工作,把节能工作与城市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要加强资源和能源的合理利用,实现节能工作的长期化。要结合区情,不断创新思路和工作招法,使节能工作继续在全市保持领先。
区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区各有关部门、部分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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