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通过5年努力,力争到2010年,全省初步建立以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为基本特征的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社会。
《意见》提出,力争到2010年达到每万元GDP能耗下降20%左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8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成都市主要城区达到90%。新型墙体材料占全省生产总量的55%,占建筑应用量的65%;既有建筑完成节能改造的20%;节能建筑占建筑总面积的50%以上等主要指标。在社会消费领域,提倡健康、文明,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鼓励使用绿色产品。抵制过度包装产品的消费。
《意见》提出,企业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做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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