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近日会同科技部等部委局编制了《“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据介绍,十大重点节能工程所需资金主要靠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和社会资金投入解决。为调动企业、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对节能项目投入的积极性,加速推进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加快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尽快形成稳定的节能能力,“十一五”期间,国家将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中的重点项目和示范项目及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
据了解,从2005年开始,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了10个工作小组,有100多名专家学者参加,用8个月时间编制完成了《“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方案》。该方案几易其稿,并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重点和难点问题反复研究和协商,并征求了25个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此次编发的《实施意见》分为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实施内容,保障措施三个部分。每个工程又从现状和问题、主要内容、配套措施、组织实施等四个方面作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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