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南京市建委、经委、房产局等六部门发布《进一步规范居民住宅安装太阳能集热器的通知》,明确要求开发商不得阻挠住户装太阳能热水器,并要为利用太阳能热水器“提供必备条件”。
《通知》要求,新建住宅中,房地产企业在建筑物设计和施工中,必须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建设统一集中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已建成的住宅,在满足房屋结构及相应安全条件下,采取搁置在屋顶上的办法安装,热水器的仰角与坡屋面的仰角相同,其架空高度不得高出屋面1米,规则有序,排列整齐。
“现在建管分离,我只负责造房子,后期管理是物业公司的事,事实上现在是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不允许安装太阳能热水器。”采访中,许多开发商向记者“喊冤”。
多数房地产企业表示,既然《通知》要求,新建住宅中,开发商必须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建设统一集中的太阳能热水系统,他们即会按章办事,不过这样可能会使房屋造价每平方米增加20元左右。
“不是我们想做恶人,实在是安装太阳能热水器隐患太多。”河西、城东等多家中高档小区物业管理负责人说,比如水箱保温材料如果偷工减料,冬天会被冻裂,导致满屋顶跑水;装得过多,荷载过重,对房屋安全造成影响;安装不专业,导水管走外墙,影响美观。另外,由于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就要占用楼顶等公共区域,这就会对其他业主,特别是顶楼业主造成影响,而由于住宅具有“不动产”的特点,物业公司出于管理责任,也会反对安装。
多家物业公司的负责人表示,南京是太阳能比较丰富的地区,最好由开发商在建楼时统一把太阳能热水器装好。另外一种太阳能集中进入社区的模式是,品牌太阳能热水器企业与小区物业达成协议,由企业出钱“获准进入”小区,物业负责使用这笔“进入费”进行太阳能热水器的日常维护管理。
对于入住后想再装太阳能热水器的业主,可以求助业主委员会寻求“获准安装”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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