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潘澄清) 建设部昨天下发了《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各地要研究制定经济激励政策措施,对新建建筑推广“四节”(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示范项目要给予贴息优惠政策。
根据意见要求,到2010年,全国城镇新建建筑实现节能50%;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逐步开展,大城市完成应改造面积的25%,中等城市完成15%,小城市完成10%;到2020年,我国住宅和公共建筑建造和使用的能源资源消耗水平要接近或达到现阶段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
建设部负责人表示,各地要研究制定经济激励政策措施,有关部门要研究对新建建筑推广“四节”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示范项目给予贴息优惠政策;适当延长墙改专项基金的征收时间,扩大使用范围,同时改革有关奖项的评审办法,把执行建筑“四节”的情况作为评审内容。有条件的城市应当组织成片新建和改造地区建筑“四节”的综合示范,政府公共建筑要率先进行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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