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四国”第十三次气候变化部长级会议联合声明
中国 北京
2012年11月19-20日
1. “基础四国”第十三次气候变化部长级会议于11月19-20日在中国北京举行。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阁下、南非水资源和环境部长莫莱瓦阁下、印度环境和森林部特别秘书莫瑞什阁下、巴西外交部环境和特殊事务司司长德拉戈大使出席会议。德班会议主席代表迪塞科大使阁下也应邀与会。
2. 根据“基础四国+”模式,阿尔及利亚常驻联合国大使本米哈迪阁下作为“77国集团+中国”主席以及小岛国集团成员、“77国集团+中国”候任主席国斐济和多哈会议主席国卡塔尔的代表作为观察员应邀与会。阿拉伯集团成员埃及和最不发达国家集团候任主席国尼泊尔也受到邀请。
3. 四国部长们对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里约+20”峰会)的成果和会议通过的“我们希望的未来”文件表示欢迎。他们强调,各国领导人在里约达成的政治共识不仅为多哈会议和未来气候谈判提供了最高政治指导,同时也重申了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缔约方应在公平的基础上,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保护气候系统。
4. 部长们重申落实德班一揽子平衡成果对多哈会议取得成功十分关键。他们对韩国和卡塔尔为举办部长级预备会所作的努力表示赞赏。部长们重申,将全力支持卡塔尔作为候任缔约方会议主席以公开透明、广泛参与和缔约方驱动的方式在多哈达成协商一致的成功成果。
5. 部长们重申京都议定书是国际气候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其第二承诺期是多哈会议亟待解决的事项,是气候制度中行动力度的根基。他们强调通过一个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可批准的议定书修正案的重要性。部长们敦促京都议定书发达国家缔约方在多哈根据科学要求及其历史责任以量化减限排指标提高减排力度,并要求在以后的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上继续就更高的量化减限排指标进行讨论。
6. 部长们重申,未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承担量化减限排指标的发达国家缔约方应在公约下承担形式、程度和遵约方式上可比的量化减排承诺。部长们认为,非议定书发达国家缔约方和不参加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发达国家缔约方不应从议定书下的清洁发展机制中获益。
7. 部长们重申,为提高全球行动力度,发达国家不仅应率先在减缓方面,也应在适应、资金、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等方面提高力度。
8. 部长们强调,公约工作组的工作应尽快取得进展,并根据巴厘行动计划成功且有意义地结束公约工作组的工作,全面反映巴厘行动计划中的各项要素,包括发达国家缔约方承担雄心勃勃和和可比的减排指标、适应、资金、技术开发和转让以及能力建设。部长们强调需要在审评开始前进一步确定其范围,以推动对公约实施的全面评估。
9. 部长们进一步强调公平在公约进程中的重要性,并要求就包括公平获取可持续发展、技术相关知识产权和单边措施等在内的所有重要问题取得进展,这些问题在公约工作组结束工作之后应继续在公约下的适当机构进一步讨论。
10. 部长们强调实施手段对发展中国家的重要性,并强调发达国家缔约方应兑现为发展中国家缔约方提供资金、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支持的承诺,并为各个制度机制的有效运行提供资金。部长们重申实现发达国家承诺的、到2020年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目标的重要性,并强调应就持续增资制定路线图,以避免在2013-2020年期间出现资金空当。部长们强调发达国家公共资金应作为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提供支持的主要资金来源,特别是在适应和能力建设方面。部长们同时要求就快速启动资金的落实情况提供具体信息以确保透明度。
11. 部长们重申,德班平台谈判的目标是进一步加强当前基于规则的多边气候制度,确保公约在2020年后的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德班平台进程绝非谈判一个新的制度,或重新谈判、改写或重新解释公约及其原则和规定。根据各方共识,德班平台的谈判过程和结果均在公约下,遵循其所有原则和规定,特别是公平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
12. 部长们对德班平台特设工作组的及时启动和在波恩及曼谷会议上取得的进展表示欢迎。部长们认为,曼谷会议上以圆桌会议讨论的形式十分有效,表示希望在目前分析和概念性阶段进行进一步讨论,并根据德班会议1号决定和已通过的日程规划该工作组的工作。
13. 部长们严重关切地注意到,发达国家缔约方所作承诺距科学和其历史责任的要求存在差距。部长们强调提高2020年前行动力度问题应首先在公约和议定书工作组框架下的讨论中加以解决,并强调任何补充性行动应符合公约的原则和规定。
14. 部长们注意到,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在减缓方面的贡献已经令人惊讶地远远超出了发达国家缔约方,而后者本应率先应对气候变化。他们反对任何将发达国家的承诺和义务转嫁给发展中国家的企图。
15. 部长们注意到欧盟考虑将国际航空排放纳入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单边行动“停表”一年。部长们重申了根据公约的原则和规定通过多边机制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性,并重申坚决反对任何在国际航空和海运方面采取单边措施和在其它行业采取类似单边措施的意图。
16. 部长们强调“77国集团+中国”保持团结的重要性,并重申“基础四国”将继续共同致力于加强这种团结。部长们强调,“基础四国”特别是同小岛屿国家、最不发达国家和非洲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的紧迫性上有同样的关切,并重申将继续努力加强南南合作。
17. 部长们欢迎印度于2013年第一季度举办第十四次“基础四国”气候变化部长级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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