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怀化市政府制定出台“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并以正式文件下发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方案明确了全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到2015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9614吨标准煤,比2010年下降16%;全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67000吨、6936吨以内,比2010年分别减少4.36%(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减少4.1%)、7.97%(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减少7.68%);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46600吨、19980吨以内,比2010年分别减少5.7%、1.46%(其中机动车排放量减少6.14%)。
为确保“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方案还明确了十大工作举措:
一是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将节能减排目标合理分解到各县(市、区),明确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重点企业的责任,并将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作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综合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调整能源结构,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
三是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实施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系列节能改造工程和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机动车重点减排工程114个。
四是加强节能减排管理。加强工业、生活、农业农村、交通、建筑以及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减排管理。
五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循环经济宏观指导,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推进资源综合利用。
六是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鼓励节能减排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加快高效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应用。
七是完善节能减排经济政策。推进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完善财税激励政策,强化财政资金对节能减排的引导作用。
八是强化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建立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减排管理体系,加强重点节能工程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督。
九是推广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加强节能发电调度和电力需求测算管理,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特许经营。
十是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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