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日前制定了《莱山区关于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年专门设立1500万元发展专项资金,对中小企业实施鼓励优惠政策,尤其是着力支持节能降耗、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
据介绍,莱山区今年要充分利用节能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在节能、节水、循环经济、节能公共管理等方面实施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节能效果明显、具有示范和带头作用的节能重点项目。
《意见》指出,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含)以上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设备投入5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年贴息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两年。
对符合国家鼓励类的技术改造项目,积极为其申报国家和省、市各级的扶持政策。对获得省级以上节能、节水、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补助的企业,区级财政将根据企业发展需求给予20%的配套资金。
同时,对列入《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中小企业投资项目,税务部门要按规定给予所得税优惠,全力推进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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