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湖南省株洲市环保局传来消息,根据环境保护部和湖南省政府两级核查,株洲市全面、超额完成了湖南省下达的“十一五”减排任务。
株洲市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主题,以“蓝天碧水净土静音行动”和清水塘工业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为重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减排工作:
第一,积极筹措资金,狠抓工业污染治理减排。“十一五”期间,全市共新建7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2.5万吨/日。完成国家认可的主要工业污染源工程治理项目21个。
第二,狠抓产业结构调整减排。“十一五”期间,株洲市49个结构调整项目得到国家认可,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共分别削减16978吨、5249吨。尤其是关闭株洲华银火力发电有限公司两台125MW火力发电机组,年减排二氧化硫8194吨。
第三,狠抓管理减排。株洲市实行“环境监察片区责任制”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制度”,切实抓好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及减排项目的现场监控,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对市区燃煤大户实行煤质管制,打击燃煤含硫率大于1%的违法行为。实施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管理,对企业环境行为等级评定结果分年度进行通报,接受公众监督。认真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核发年审程序,督促企事业单位持证排污,按证排污。
第四,强化减排“三大体系”建设运行。株洲市加快环境监察和监测能力建设步伐,实行环境统计数据联合审核制度,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各年度环境统计工作。严格考核,按照株洲市减排考核办法,对不能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的,严格实施“一票否决”制、“责任追究”制和“区域限批”制。
第五,严格项目审批,从源头控制新增污染。株洲市严把新建项目审批关,坚决卡住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消耗型建设项目,从源头控制新增污染。
经过5年的艰苦努力,株洲市全面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一五”减排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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