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质监部门出台了《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意见》中指出,全省质监系统十二五期间将深入推进特种设备节能,强化锅炉节能,加强节能减排产品质量监管和执法检查,坚决有序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动全省工业节能减排。
推进特种设备节能 强化锅炉节能
《意见》中指出,十二五期间,全省质监系统将以工业锅炉和换热压力容器为工作重点,在特种设备生产环节强化节能监管,全面落实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节能审查、能效测试不合格或未进行节能审查及能效测试的锅炉禁止生产,严把市场准入关。严禁生产国家明令淘汰型号的锅炉产品,促进特种设备本质节能。加强对锅炉产品的节能质量监管,大力推进在用锅炉定期能效测试。落实锅炉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督促锅炉使用单位加大节能投入,采用节能新技术。重点加强对测试结果不合格锅炉使用单位的督促帮助,推动锅炉节能改造,提高锅炉安全节能管理水平。同时,加强锅炉水处理监督工作,争取全省新增水处理达标锅炉5000台。推广节能新技术,推动锅炉节能改造,提高锅炉安全节能管理水平。选取节能潜力较大的钢铁、电力、石油、石化等高耗能特种设备集中使用的行业,积极推广余热回收、冷凝水回收、煤气化、真空热管等技术的应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推广集中供热。
加强节能减排产品质量监管和执法检查
十二五期间,全省质监系统将开展节能减排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加大能源、终端用能和节能环保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和频次,扩大产品覆盖面,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节能减排相关标准和有关规定。依法严厉查处不符合节能环保相关标准的产品生产企业,及时公布企业和产品信息,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符合节能环保标准的产品。继续深入开展能效标识产品、节能建材产品、高耗能产品、日用家电产品、过度包装商品等重点产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能效标识等扰乱节能产品市场秩序的行为,促进节能产品市场秩序规范。开展打击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违法行为工作,严厉打击生产高能耗“地条钢”违法行为。继续开展打击取缔“土炼油”违法行为,加强对小型、低效炼油厂产品质量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生产有关节能减排产品的行为,依法严惩违反国家节约能源相关规定擅自组织生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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