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节能减排监督监测体系建设,加大节能减排监测预警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电力企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评价体系和预警机制,加强研究分析,准确把握节能减排工作形势,及时研究提出推动节能减排的政策建议和工作措施。
六、推动电力节能减排技术改造与创新,降低发供电能耗。围绕到2015年,全省电力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9%左右的目标,大力推进企业技术更新改造,积极发展智能电网,优化电网结构,采用先进的输变电技术和设备,淘汰能耗高的老旧设备,降低输变电损耗。采用节油点火、燃烧精确控制、通流改造等节能技术改造现役火电机组,提高机组发电效率。
七、推动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减少发电污染物排放。认真贯彻落实《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统筹规划,加大脱硫、除尘设备设施建设、改造力度,确保达标排放。新建燃煤机组全部安装脱硫脱硝设施,现役燃煤机组必须安装脱硫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要进行更新改造,烟气脱硫设施要按照规定取消烟气旁路。加快燃煤机组低氮燃烧和烟气脱硝设施建设,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加装脱硝设施。
山东地处我国东部沿海, 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上、运行不满20年的燃煤机组要逐步加装脱硝设施。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