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
2013年底前,全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总能力将达到70万吨/日,2014年底前实际城镇污水处理量增加到56万吨/日以上,再生水年回用量达到7300万吨。
新区将加快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进度,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至95%以上;示范小城镇和工业园区全部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或者纳入已有污水处理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
新区还将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及补贴政策,确保项目正常稳定运行。
淘汰治理黄标车
新区将配合市相关职能部门,2014年底前完成淘汰或治理黄标车任务。
此外,新区还将不断加大农村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力度,加强农村环保基础工作。积极防治工业污染、农药化肥污染、农民生活垃圾污染和秸秆污染。加强对已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和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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