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至12日,以省质监局副巡视员何祥今为组长的省节能减排监督检查第六检查组到我市,对照有关标准,认真检查2011年我市节能减排政策措施实施情况,并对我市所采取的积极措施给予了肯定。副市长易中强陪同检查。
在代表市政府汇报中易中强首先介绍了今年以来我市节能减排主要指标完成进度情况:经初步测算,前三季度,我市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4.01%,超过省下达我市今年节能目标(3.66%)0.35个百分点,前三季度我市的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2.39%,单位GDP电耗同比下降3.52%。易中强介绍说:“目前,我市共建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8座,合计日处理能力67.4万吨,建成截污管网183公里,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超过70%,市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同时,我市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全部已按规定取消烟气旁路,工业锅炉全面执行了省最新制定的排放标准。”
易中强表示,按照省部署,我市及早谋划“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制定了“十二五”节能规划和相关工作方案,并且制订了针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工作方案,把年综合能耗3000吨以上标准煤的企业纳入了重点用能单位名单。
易中强还介绍,在进一步完善并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实际工作中,市、县两级首先加大了节能专项资金投入,今年市本级和各市、区政府共安排591.7万元节能专项资金和经费,其中市本级财政安排节能专项资金320万元,主要用于补贴推广本地节能照明产品、清洁生产奖励等。同时,我市大力推进实施重点节能工程,组织实施重点减排工程,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统筹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等。如:全市已完成省下达淘汰落后水泥产能30万吨任务;在建筑领域,全市建筑节能审查率达100%;在交通领域,全市已投入运营LNG公交车达212辆,市区出租车改装使用“双燃料”达到350辆。
省节能减排监督检查组在我市期间,还深入到部分企业,实地查看了节能减排项目实施情况,并及时反馈了督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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