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记者从全市节能工作会上获悉,为确保“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市政府出台了《平顶山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到2015年,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十二五”期间实现节约能源530万吨标准煤。全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要比2010年下降超过10%。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市将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设备和工艺,加强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深入推进关键领域的节能减排,加快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建设,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健全节能减排激励机制,加大节能减排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合理分解节能减排指标,实行能源利用差别化管理。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重点实施工业节能综合改造、建筑节能、低碳交通、公共机构节能、重大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节能产品惠民、节能服务体系建设、节能能力建设等八大节能工程。重点推进电力、煤炭、钢铁、有色、化工、建材、造纸、纺织、食品加工等行业节能减排。目前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加装脱硝设施。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着力打造煤炭、煤化工、盐化工、有色、钢铁、电力、农业等七大循环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