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兰州市冬季大气污染状况,实现全市节能减排和环境空气质量目标,昨日,兰州市下发《关于2011年冬季至2012年春季对全市砖瓦生产企业实施停产措施的通知》、《关于2011年冬季至2012年春季对部分企业及生产设施实施停产措施的通知》、《关于2011年冬季至2012年春季对中川机场至西固高速公路沿线砖瓦生产企业实施停产措施的通知》。依照《通知》,此次兰州市涉及停产的砖瓦生产企业共计94家;中川机场至西固高速公路沿线停产砖瓦企业共计30家;此外,还将对兰州市市属及市属以下38家企业及部分生产设施实施停产。
依照《通知》要求,兰州市决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对全市94家砖瓦生产企业实施停产措施。各县区和企业做好停产的组织和实施,对不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停产的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同时,各县区工信局、环保局须加强对辖区砖瓦企业的排摸。兰州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将对停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通知要求执行及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企业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