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5日,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宜兴市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宜兴分会场收听收看电视电话会议。
省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突出建筑及其用能系统、附属设施、公务用车、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利用、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等五个重点领域,不断完善节能组织管理、政策法规、计量监测考核、技术支撑、宣传培训、市场化服务等六个体系,加快现有建筑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确保到2015年全省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分别不低于15%和12%。
据了解,近年来,宜兴市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坚持把节能降耗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修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重大财务事项审批规定等规章制度办法,规范财务、行政和后勤保障管理,大力推进信息资源数字化、业务管理电脑化等措施,在全市公共机构深入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根据无锡市要求,至2015年,宜兴市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将以2010年为基数,人均实现节电20%、节水20%,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0%,公务车辆交通能耗下降20%,节能灯具、节水器具应用率均达98%以上,并要建成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监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