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明确了各省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宁夏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是:
2015年,全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含工业、生活、农业)分别控制在22.6万吨和1.67万吨以内,比2010年分别减少6%和8%;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控制在36.9万吨和39.8万吨以内,比2010年分别减少3.6%和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