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二五”全省低碳节能减排工作会议精神,10月11日至12日,由省政府督查室、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统计局等部门组成的省政府节能减排专项督查组第一组,对红河州2011年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组对昆钢集团红河钢铁有限公司和蒙自市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导。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政府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副组长聂明向督查组汇报了红河州2011年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主要采取的工作措施、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以及第四季度工作打算。
省政府督查室督查专员李石松对州委、州政府认真落实国家和省节能减排战略部署、层层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度、扎实推进“十二五”节能减排重点项目等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充分肯定了红河州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指出当前红河州节能减排工作与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形势不容乐观,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州委、州政府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不动摇,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完成“十二五”和今年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二是强化节能减排措施,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重点领域统计制度,加大企业的技术改造力度,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力度和强化运营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形势分析和预测预警;
三是要加强节能减排基础能力建设,通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等促进手段,切实把节能减排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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