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是全社会节能减排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测算,目前我国建筑在建造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能耗约占全社会总能耗的46.7%,其中既有建筑使用能耗占到全社会总能耗的22%.在节能减排压力不断加大的形势下,山东省烟台市坚持以实施“节能暖房”工程为抓手,把大力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作为推进节能减排的重要途径,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措施,创新改造模式、完善体制机制,累计投入资金达2.2亿元,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超过180万平方米,约2.6万户家庭受益。主要取得了以下效果:
一是减排效果显著。据了解,该市在对既有建筑基本情况进行深入普查的基础上,分门别类建档立案、汇总梳理,实施外墙围护结构(外门窗、屋面、外墙等)、室内分户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据测算,每改造1平方米,年可节省标煤约22.4公斤,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排放60公斤。目前已完成的180万平方米改造,年节省标煤4.3万吨,减少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排放10.8万吨,效果十分显著。
二是居住更加舒适。凡是通过节能综合改造后的住宅楼,节能标准均可提高到50%到65%,房子更加暖和了,窗户隔音噪声小了,冬季采暖期室温比改造前提高3-5度,夏季空调运行时间平均缩短四分之一以上。据测算,以每户家庭80平方米为例,年可节省电、取暖等费用约700元。而且,在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过程中,该市积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外墙外保温体系以及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住宅的低碳节能环保性能更加显著,居住舒适度明显提升。
三是城市形象改观。该市把实施“节能暖房”节能与开展“平改坡”、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密切结合,通过对老旧住宅的建筑外立面、屋顶实施“穿衣戴帽”,对社区内部分道路等基础设施进行增花添彩、美化亮化,老城区形象显著改善。同时,修建改造部分社区公园和游园,进一步方便群众闲暇休闲娱乐。近年来,先后对旧城区的华茂、毓西等5个社区、200余栋旧居民楼实施了“平改坡”改造和修补粉刷,整治屋面5.6万平方米、粉刷外墙12万平方米,受益居民近5000余户。
当前,烟台市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居住建筑面积1774万平方米,节能改造潜力巨大、任务艰巨。根据部署,该市计划利用10年时间全部改造完毕,其中“十二五”期间改造完成35%,约合660万平方米。为进一步加快工作推进,该市已将这项工作纳入节能减排考核范畴,不断强化政策和资金扶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并对完不成任务的实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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