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二五”期间,我市确保所有新建建筑按节能强制性标准设计、施工和验收,节能标准执行率100%;实现新增节能建筑总面积2500万平方米,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5万平方米,全市节能建筑总量达4000万平方米以上。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500万平方米,其中太阳能建筑应用200万平方米,浅层地热能应用300万平方米。累计建立各类科技节能示范项目10个。到2015年,全市实现禁产实心粘土砖,限产粘土空心砖;新型墙体材料产量达15亿块标砖,新型墙材占墙材总量比例达90%以上,乡镇全部实现“禁实”目标,大力推广应用优质非粘土类新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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